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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評量與畢業條件

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成績評量與畢業條件說明

(日間部學生適用,進修部學生請洽進修部辦理。)

 

  • 學習評量(成績評量)
  • 重補修
  • 畢業條件

  • 重補修
  • 學生於修業期限內,各學期學業成績未達及格基準之科目,得申請重修。
  • 課程綱要規定應修習之部定及校訂必修科目,未修習者應補修。轉學、轉科(學程)學生並得就應修習之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以外科目申請補修。
  • 本校規定於寒假辦理第2學期課程重修、暑假辦理第1學期課程重修。
  • 開辦與收費原則

開辦與收費原則

專班辦理
  • 重修或補修人數達15人者,成立專班。
  • 課程以寒、暑假實施為原則,課程範圍以開設學期課程為主;每1學分之授課不得少於6節課。
  • 課程之收費,以上課節數為計算基準,重修費用每生每節課新臺幣 40 元整。
自學輔導
  • 重修或補修人數未達15人者,辦理自學輔導。
  • 由教師指定教材,供學生自行修讀,並安排面授指導,屬重修者,每1學分不得少於3節課,屬補修者,每1學分不得少於6節課;其面授時間由學校安排。
  • 每學分收費新臺幣 240 元。
  • 重補修之學習評量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及《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辦理,學生重修或補修期間,其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評量成績以零分計算。
  • 教學組將另行公告重補修作業辦法,請注意網站公告並準時完成報名及繳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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