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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評量與畢業條件

【學習評量】學習評量常見問題
:註冊組

Q:學期成績要多少分「及格」?不及格可以補考嗎?

A:請參考本校學業成績及格及補考基準說明,一般學生及格分數為60分,補考成績為40分。換言之,如果學期成績為39分,不及格也不能補考。

 

Q:各科目學期成績59分會調整成為60分嗎?

A:本校原鼓勵學生學習,會將59分會調整成為60分,但按照108年6月18日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7條第4項規定,各科目學期遇小數點時,採四捨五入法,取整數計算,故分數為59分者將維持59分,不及格而未取得學分。

 

Q:學年成績59.5分會調整成60分嗎?

A:不會。按照108年6月18日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7條第4項規定,各科目學年學業成績取小數點後一位數,第二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一位數,只要上下學期平均為59.5分,則登錄為59.5分,仍然未取得學分。

 

Q:補考後成績單會怎麼顯示?

A:補考成績達及格基準者(一般學生達60分以上),取得學分並依及格基準分數登錄(一般學生為60分,但會加註為補考後及格分數);未達及格基準者,不授予學分,並就補考後成績或原成績兩者擇優登錄。

 

Q:重修後成績會怎麼登錄?

A:重修成績達及格基準者(一般學生達60分以上),取得學分並依及格基準分數登錄(一般學生為60分,但會加註為重修後及格分數);未達及格基準者,不授予學分,就重修前後成績,擇優登錄。

重修成績按教師評定之分數登錄,若教師評定為59分,則登錄59分,不會調整。

但不論是否重修及格,學年平均成績都採用原始分數計算。舉例而言,上學期65分,下學期50分‧學年平均57.5分,下學期學分未取得。重修後成績為55分,擇優登錄55分,但學年平均成績仍為57.5分,不會調整,下學期一樣未取得學分。

 

Q:已經補考及格,但繁星成績確認單為何卻還是顯示原始不及格的成績?

A:依照繁星規定,成績採用原始成績。

 

Q:如果某生某科目上學期及格65分,下學期不及格57分,學年平均61分,則(1)下學期可以參加補考嗎?(2)上下學期的學分有取得嗎?(3)補考不及格可以申請重修嗎

A:

(1)可以。只要學期成績不及格,皆可參加學期補考。依照教育部相關規範,尊重學生個人隱私權,不公布補考名單,請自行上網查詢學期成績,只要不及格且符合補考基準者,不須報名,直接於指定時間至考場應試。

學期補考為學生權益,學生如不願參加補考亦可。

(2)有。現在採用學年學分制,只要同一學年度各學期之課程類別相同(指必修/選修性質)、科目名稱相同、學分數相同者(需同時符合上述三個條件),則該科目學年成績可將上下學期成績平均,平均後及格者,上下學期學分皆取得。但要注意,個別學期成績仍以原始成績登錄,除非參加學期補考或重修,否則不會修改成績。

(3)可以。按照108年6月18日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只要各學期未達及格基準之科目,不論是否因學年平均而取得學分,皆可重修。

 

Q:為什麼我上學期的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95分,下學期50分,卻沒有取得上學期的學分?

A:經詢問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核定課程名稱為「物理-探究A」、「生物-探究B」,雖然學分數相同、課程必選修性質相同,但科目名稱不同,無法平均計算學年成績,故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請按照個別學期成績參加補考及申請重修。

 

Q:如果有科目被當掉,是不是就不能畢業?

A:如學分數已達畢業門檻,即可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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