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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訊息

[延長收件] 公告本校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前導學校計畫」專任助理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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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前導學校計畫」專任助理甄選簡章(延長收件)

  1. 依據: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華民國115年2月2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0755號函辦理。
  2. 甄選職別及名額:
    • 職別:專任助理。
    • 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3. 工作地點: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701005臺南市東區民族路一段1號)。
  4. 公告:
  5. 僱用期限、工作內容及薪津:
    • 僱用期限:自115年6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如相關計畫經上級機關同意繼續執行且專任助理工作表現視年終考核結果,得辦理續聘。
    • 工作內容:負責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前導學校計畫」相關工作,包括:
      • 辦理計畫人事、經費、文書等行政作業。
      • 編製會議文件、計畫報告等會議工作。
      • 處理意見蒐集、網站平台維護等回饋工作。
      • 辦理計畫各項庶務工作及交辦事項。
    • 薪津: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行政組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核實按月支給工作酬金。
  6. 報名資格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 學士(含)以上學歷者。
    • 具Google Workspace雲端應用程式與生成式AI協作工具、電腦文書、試算表軟體應用、一般公文處理能力、行政溝通協調能力等為佳。
    • 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不得有以下情事之一:
      •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7. 報名方式與繳交表件:
    • 採通訊報名,請於115年4月16日(四)至115年5月4日(一)止(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圖書館(701005臺南市東區民族路一段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前導計畫專任助理」並註明寄件人(務必註明),報名時所繳附之資料恕不退件,亦不接收補件。
    • 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請用A4白色紙張依序裝訂):
      • 報名表及簡要自傳正本(請填妥並於簽章處簽名,及黏貼最近三個月內脫帽半身照片 1 張)。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學士(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 經歷證明(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等)。
      • 特殊身份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等,無則免附)。
      • 其他專長證明(無則免附)。
      • 切結書一份(請親自書寫並簽章)。
      • 得檢附過去美編海報、會議手冊封面等參考資料,至多2頁A4彩印,超過紙張大小及張數者不納入甄選考量(無則免附)。
  8. 本次甄選本校將擇優參加甄試,參加甄試名單將於115年5月7日(四)下午五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
  9. 甄選方式:以口試方式進行甄選。
  10. 甄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 甄試日期:訂於115年5月11日(一)舉行。
      甄試報到時間於115年5月7日(四)下午五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參加甄試人員未於報到時間到場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甄試地點: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701005臺南市東區民族路一段1號),詳細地點於公告時並同時公告。
  11. 甄選完成後,依口試成績報請本校校長圈定正取人員及決定備取人員,得不足額錄取正取人員或增列備取人員。
  12. 放榜及僱用:
    • 錄取及備取人員名單預定於115年5月12日(二)下午七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 正取人員應於115年5月14日(四)(暫定,詳細日期由本校通知為準)至本校報到,逾期未報到及未完成簽約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 正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辦理報到及簽約手續,並自115年6月1日起聘,因故未能於6月1日起聘者,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 正取人員於僱用期間起2個月內中途離職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以報到日為實際到職日。
  13. 錄取人員於僱用期間,應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為被保險人,並依實際到職日辦理加保。有關每月應繳附之勞保費、健保費、退休金、職業災害保險費用,由雇主負擔或個人繳付部分,均依規定辦理。
  14.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遭遇其他重大事故,或相關計畫未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准,致甄選日程需做調整變更或終止辦理者,於本校網站公告周知,不另行通知。
  15.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數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 檔案下載
  • 114學年度前導計畫專任助理甄選簡章
    下載PDF檔案(114前導計畫專任助理甄選簡章.pdf)_另開視窗
  • 專任助理報名表及自傳
    下載ODT檔案(附件-專任助理報名表及自傳(2).odt)_另開視窗
  • 切結書
    下載PDF檔案(切結書1150416.pdf)_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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