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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訊息

轉知臺南市115年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表揚(非體育類-第一階段提報)事宜
:教學組
  • 依據「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辦理。
  • 本階段對象為【114年5月至115年3月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
  • 受理對象:包括臺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國小學生,表揚類別區分為「藝文競賽類」、「語文競賽類」、「數理競賽類」及「其他」。
  • 表揚標準:
    • 參加各類國際賽並獲得前六名,且該組別應有三國以上參賽者。
    • 參加中央各部會所舉辦全國性之各項競賽,獲得前三名或特優(或最高等級),且該組別應有五縣市以上參賽者。
  • 注意事項
    • 若全國賽、國際賽獲獎學生已接受臺南市長表揚者,請勿再申請。
    • 本次受理「非體育類」學生申請,故要點表揚標準之(三)(四)有關體育類學生不適用。
    • 同一學生請勿重複送件。
    • 有關第二階段(對象為115年4月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申請,另行通知收件期程。
  • 有意申請表揚之本校同學,請詳閱表揚辦法,並於115年3月25日中午12時前將填妥自我檢核表、檢附佐證資料影本等資料送至教務處教學組(送件時,請同時攜帶正本,以供證件查驗),逾時不候。【各表件請自行列印/影印】
  • 檔案下載
  • 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
    下載PDF檔案(A10210000U0000000_0395718A00_ATTCH1.pdf)_另開視窗
  • 「臺南市115年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表揚」自我檢核表(非體育類)
    下載ODT檔案(A10210000U0000000_0395718A00_ATTCH6.odt)_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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