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16學年度共11所學校採特殊選才或申請入學方式辦理:
(1)特殊選才管道
►辦理學校: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共9校。
(2)申請入學管道
►辦理學校: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共11校。
►各招生校系及考試項目等招生資訊,請依116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供經濟弱勢學生額外的升學名額及機會,招生對象及身分資格由各招生校系自行訂定,且於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進行資格審查。
►請有意報考且符合各招生校系所定資格的考生,務必於報名前詳閱招生簡章「校系分則」內容或逕洽該校系先行確認報考資格,並於報名時擇適當身分報名。如身分資格經申請校系審查未通過(意即資格不符),將取消該名考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資格,故務請於116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公告後詳閱相關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以免影響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