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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訊息

<公告>欲申請116年2月1日退休生效者,請於115年9月11日(五)以前將相關表件送至人事室。
:人事室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8月2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56002846號函辦理。
2.欲申請於116年2月1日退休之教師,請於115年9月11日星期五前檢齊以下證件送至人事室彙辦,俾利配合國教署時程送件。
3.公務人員之退休案,請於退休4個月前檢附相關表件送人事室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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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2.1退休送件公告
    下載PDF檔案(公告-116.2.1退休送件.pdf)_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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