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機構妥適選用教材,避免衍生爭議一案,敬請教師留意
2026-08-12
:教學組
- 依教育部國教署中華民國115年8月1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0072331A號來函辦理。
- 旨揭函文略以:
- 近期接獲民眾陳情,國內學校、教保服務機構使用中國大陸製文書表單或歌曲輔助教學,因文件內容使用簡體字,歌曲創作背景亦具政治意涵等情形,引發外界關注。
- 請學校及社會教育機構、補教機構等,從事教學活動時,應審慎選用教材(如避免使用中國大陸簡體字教材或具政治意涵歌曲),將本土相關素材融入日常作息中,認識並認同在地文化,以維學生學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