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教職員訊息

轉知: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簡稱解聘辦法)第10條、第16條第1項、第47條第2項及第50條規定所定「主管機關」意旨,詳如說明
:人事室
  • 檔案下載
  • 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10、16條、47及50條規定所定「主管機關」意旨114.9.PDF
    下載PDF檔案(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10、16條、47及50條規定所定「主管機關」意旨114.9.PDF)_另開視窗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