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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訊息

115年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申請
:體育組

一、凡符合「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相關規定者,請於今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本校團體項目申請者請於8月21前提出)期間提出申請,未於規定之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者,視為放棄申請本獎助金之權利,不受理補申請程序。
(一)各項比賽成績採計期間為前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
(二)如成績證明於115年7月1日以後始核頒者,請於下年度提出申請。
二、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及各類同等級以上運動競賽等賽事,本府另訂有該賽事獎勵金發給要點,故不得重複申請本獎助金。
三、申請教練獎助金者,請務必確認所指導之選手同時有申請同項競賽獎助金。
四、申請文件及相關證明文件詳見附件(115年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申請注意事項)。
五、申請單位為個人者,請自行上網註冊申請(https://tns-grants.utk.com.tw/),其餘由學校代為申請。
六、團體項目申請者,請詳細參閱附件並彙整比賽資料於8月21日(星期五)前送至體育組器材室統一辦理,資料不齊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七、相關受理說明及資訊請參閱網址:https://tns-grants.utk.com.tw/


相關連結:申請及說明網址
  • 檔案下載
  • 115年體育獎助金相關資訊說明
    下載PDF檔案(115年體育獎助金相關資訊說明.pdf)_另開視窗
  • 115 年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申請注意事項
    下載PDF檔案(115 年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申請注意事項.pdf)_另開視窗
  • 佐證資料範本
    下載PDF檔案(佐證資料範本.pdf)_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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