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高三上下學期重(補)修實施辦法及開課一覽表,詳如附件!
旨揭高三上下學期重修自學之適用對象為高三及延長修業學生,
舉凡高三上下學期成績不及格而未取得學分之同學可報名參加。
課程以高三上下學期為原則,
預定開設國語文、英語文、數學甲乙、物理、化學等重修科目。
請先行登錄校務行政系統並自行查詢高三上下學期所屬科目成績是否及格,
高三相同科目(相同名稱、相同學分)上下學期平均達及格分數者,即取得該科目上下學期之學分。
例如數學甲/乙上下學期成績經平均後已達 60分(及格)者。
已取得該科目上下學期各4學分,則無需要報名該科目之重修。
請依照期限以Google表單(請按我/以學校GMail信箱登錄)進行選課並繳費,始得完成報名;
屆時未進行選課並繳費者,則視為未完成報名。
前開表單選課期限:115年5月6日至115年5月19日止,逾期不得進行選課或繳費。
前開表單得重複填寫並以最後一次上傳資料作為準據,務必衡量開課時間是否重疊(衝堂)並再行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