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調整防疫措施
常見問題Q&A(資料來源:111年10月12日教育部通告)
問題 |
回答 |
當學校「學生」或「老師」為「確診個案」或「快篩陽性個案」時學校如何處理? |
111年9月 12 日起發生之個案適用新制如下: 1.確診或快篩陽性: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可入校上課。 2.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如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其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及教師,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 3.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如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 2日內」曾到校上課,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 15分鐘以上(如社團活動),學校提供 1 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4.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如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 2日內」曾到校上課,其住宿學生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進行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 。 |
學生在校期間,向師長表達身體不適 或有呼吸道症狀學校如何處理? |
1.請學校先聯繫家長將學生帶回並就醫,學生等待家長到校期間,得先安置於獨立空間或與其他人員保持距離之場所 。 2學校得提供學生每次1人1劑快篩試劑可供學生返家使用,若有不足情況可依實際使用需求再向學校提出。 |
如果有學生在上課期間確診,或學生已到校才接獲有同班同學確診,其他接觸人員含師生學校如何處理? |
1.其他接觸人員含師生如無身體不適,可正常上班上課,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可供接觸人員返家使用。 2.如學生有出現身體不適或呼吸道症狀,請學校聯繫家長帶回,並提供 1人1劑快篩試劑可供學生返家使用,若有不足情況 可依實際使用需求再向學校提出申請 。 3.如教職員工出現身體不適或呼吸道症狀,請依相關規定請假,並儘速就醫。 |
班上出現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該班級其他人員的快篩時機? |
依指揮中心建議,班上同學確診或快篩陽性,如有疑似症狀可篩檢,如無症狀則以快篩陽性當日為第 0 天,其他同學及教師在第2天篩檢。 |
續上題,若上述教職員工生於3個月內已確診,還需要配合快篩? |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已確診康復者3個月內免篩檢,3個月後回復原篩檢頻率。 【 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 )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者,得免除篩檢】 |
有關111年10月13日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3+4或0+7天自主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是否到校? |
1.自10月13日起,教職員工生如有同住家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到校規定,自111年10月13日起實施,說明如下: (1)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持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2)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應在家休息,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2.「自主防疫期間」學生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惟基於學生受教權益,學校仍應提供遠距教學,供學生在家學習,使學習不中斷;教師於「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因身體狀況無法進行遠距教學者,教師所遺課務,由學校協助彈性處理。 3.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可請「自主防疫假」 。 |
衛生教育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