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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訊息

轉知:調整已退休公務人員及教職員(含遺族)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
:人事室

一、有關已退休公務人員及教職員(含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
  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自111年7月1日生效

二、檢附:1.銓敘部111年4月15日部退三字第1115443438號函。2.教育部111年4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
  1110036441號函。詳細內容請逕自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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