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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訊息

欲申請111年8月1日退休生效者,請於111年3月16日前將相關表件送至人事室
:人事室
  1.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3 月 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10027605號函辦理。
  2. 欲申請於111年8月1日退休之教師,請於111年3月16日(星期三)檢齊以下證件送至人事室彙辦,俾利配合國教署時程送件。
  3. 公務人員之退休案,請於退休 4 個月前檢附相關表件送人事室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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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111.8.1退休辦理須知.pdf
    下載PDF檔案(公告-111.8.1退休辦理須知.pdf)_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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