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正條文分別業經111年1月19日及同年月日華總一義 字第11100002561及11100002591等2號總統令公布,其中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條、第67條及第77條條文之施行日期分別為110年1月1日、111年7月1日及108年8月23日;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1條、第4條及第9條條文之施行日期分別為107年7月1日及110年1月1日。
二、前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584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