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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訊息

台南市警察局---微電車​----3階段宣導及執法工作
:校安中心

一、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納管,須於今(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及投保強制險,11月30日起將開始違規取締執法。

二、113年11月30日起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需投保強制險及掛牌,且年滿14歲才能騎乘,「戴安全帽」、「不得載人或超速25km/hr」、「禁止飲酒後騎乘」、「不得擅自改裝」等。

  • 三、市府警察局已規劃本(113)年度微電車3階段宣導及執法工作:
  • (一)第1階段:擴大宣導期11月20日-11月29日。
  • (二)第2階段:加強執法期11月30日-12月9日。
  • (三)第3階段,常態執法及宣導12月10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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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為維護學生騎乘安全,教署亦研發旨揭微型電動二輪車教案、圖卡、教材包及短影片,將之整合為2個懶人包(共2節課),並製作懶人包使用說明雲端連結;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傳短影片,請各位老師(家長)踴躍下載參考及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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