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教職員訊息

轉知: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
:人事室
  • 檔案下載
  • 銓敘部函(12).PDF
    下載PDF檔案(銓敘部函(12).PDF)_另開視窗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