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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訊息

<公告>欲申請113年2月1日退休生效者,請於112年9月27日前將相關表件送至人事室
:人事室

1.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 年9 月 15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27071號函辦理。

2. 欲申請於113年2月1日退休之教師,請於112年9月27日(星期三)前檢齊以下證件送至人事室彙辦,俾利配合國教署時程送件。

3. 公務人員之退休案,請於退休 4 個月前檢附相關表件送人事室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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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113.2.1退休送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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