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教育部112年8月7日技專校院招策字第11200003151號函辦理。
二、為彰顯技職教育對專業之重視,亦符合新課綱落實技專校院實務選才及銜接技高務實致用能力的精神,調整說明如附件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