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英文成績單、在學證明等文件申請
1.英文成績單:請到教務處註冊組填寫申請單,繳交照片及申請費用(依申請份數收費),三個工作天後可取件,請自行注意申請時間。
2.中文成績單:請攜帶證件到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推甄申請用成績單」。申請中文成績單免收費,但僅提供一份,如需一份以上,請自行影印後持正本到教務處驗證用印。
3.在學證明:
(1)一般性在學證明:請自行將學生證(蓋妥當年度註冊章)影印後,持正本到教務處驗證用印。
(2)中英文版在學證明:請登入校務行政系統,自行列印[學生在學證明書],並簽名以示負責。
二、各類文件用印
1.影本用印:
(1)校內文件:請自行影印所需份數後,持正本至發放文件單位驗證用印。
(2)校外文件:請自行影印所需份數後,持正本至教務處註冊組驗證用印,影本應加註「由申請人擔保文件真實性」(可至教務處借用連續章)並簽名以示負責。
2.需使用校印或負責人簽章之文件:由教務處註冊組統一辦理,申請文件一律用本校「升大學專用章」及「校長升學專用章」。
3.其他特殊文件須用印者:
(1)推薦信正本:經推薦教師簽名後,至教務處註冊組驗證用印。
(2)網頁成績列印證明:除大考中心辦理之英聽、學測外,其餘考試本校無從證明其真實性,不予驗證用印。
三、校長推薦
1.申請美國大學:請先洽輔導室,取得相關申請資訊後,再自行與校長辦公室約定時間辦理推薦信撰寫,每次約1小時。
2.申請非美國之大學:請自行與校長辦公室約定時間辦理推薦信撰寫,每次約1小時。
3.國內特殊選才:如需由高中學校擇優推薦者,請先至教務處註冊組報名,不得逕向校長辦公室約定撰寫推薦信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