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三第2次定期考查缺考同學,請依照本校學生考試規則-請假部分,請於缺考當天先以口頭、電話或其他方式至試務組告知請假事由,並於114年4月28日(一)下午16時前向試務組完成補考申請手續,需自行列印「補考申請單(點此下載)」並完成家長、導師簽名、檢附已核准之線上請假單截圖或線上請假已送審截圖及相關證明文件,獲准後方得參加補考。如同學無法親自辦理,可來電說明特殊情形。
本次定期考查補考日期:(暫定)114年5月2日(五),預計於考前一天下班前公告考程表,請自行上網觀看,不另行通知。
試務組電話:06-2371206#251 蘇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