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14年學藝參賽優良學生表揚大會」體育類受理申請
2025-02-11
:體育組
為鼓勵本市各公私立高中、國中及國小於體育競賽表現優秀之學生,謹訂於114年6月7日(星期六)舉辦表揚活動,表揚113年5月1日至114年4月30日符合上開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
本案表揚申請之紙本資料採2階段收件,申請對象及期程說明如下:
第1階段:
申請對象:113年5月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
收件日期: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
校內收件日期:114年3月24日止
第2階段:
申請對象: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
收件日期: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5月1日止。
校內收件日期:114年4月24日止
有關申請應提供文件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學生自我檢核表。
申請表。
佐證資料影本(請核與正本相符章及職章)。
倘佐證資料為活動計畫或秩序冊,僅需呈現封面頁及佐證頁面,無須全部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