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置名冊依評量證號碼排序。
2. 欲放棄安置入班者,請下載附件填妥放棄安置同意書,並請家長或監護人簽章後,於113年8月7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由學生或家長親自送至學校教務處特教組辦理。
3. 經完成上述手續後,不得撤回,敬請慎重考慮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