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群聚防治防護
2026-10-01
:進修部
流感為急性病毒性呼吸道疾病,感染後可能出現發燒、咳嗽、頭痛、肌肉酸痛、疲倦、流鼻涕、喉嚨痛等症狀,少數人感染後會有腹瀉或嘔吐等腸胃道
症狀。流感可藉由感染者咳嗽或打噴嚏產生的飛沫將病毒傳給他人,另由於病毒可短暫存活於物體表面,故也可藉由手接觸到被口沫或鼻涕等污染之物品表
面,再碰觸自己的嘴巴、鼻子或眼睛而造成感染。流感的潛伏期通常為1~4天,症狀出現前一天即可能具傳染力,成人之傳染力可持續至症狀出現後3~5天。
類流感症狀:需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者:
1.突然發病、有發燒(耳溫≧38℃)及呼吸道症狀。
2.具有肌肉痠痛或頭痛或極度倦怠感。
3.需排除單純性流鼻水、扁桃腺炎及支氣管炎。
衛生教育宣導
(1) 使用肥皂和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搓洗雙手至少20秒,尤其咳嗽或打噴嚏後更應立即洗手。
(2) 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
(3) 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衛生紙使用後應丟棄至垃圾桶。
(4) 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澈底清潔雙手。
(5) 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6) 定期清潔學(幼)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對疑似受到傳染性物質污染的區域或物品,採取適當的消毒措施。
(7) 提高警覺,主動關心學生、教職員工健康狀況。
(8) 加強室內空氣流通,如加強開窗、使用機械通風/空氣清淨設備、必要時監測二氧化碳濃度作為通風指標。
揭群聚防治指引已置放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區/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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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