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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電子煙回收桶據點說明
:進修部
電子煙回收據點計431處,請逕至(國健署首頁>健康主題>健康生活>菸害防制>電子煙防制專區查詢;
投遞須知如下:
1.回收期限:自115年9月7日起,至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施行後1個月止(緩衝期屆滿)。
2.全程不記名:投遞時無須具名及提供任何個人資料。
3.投遞時間:各回收點機關之上班服務時間。
4.安全提醒:請確認機身與煙油已妥善包裝,以避免煙油外漏或碰撞產生危險。

相關連結:國健署之官網
  • 檔案下載
  • 電子煙
    下載PDF檔案(電子煙回收.pdf)_另開視窗
  • 回收桶QR cord
    下載PDF檔案(回收桶QR cord.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6-09-22 下午 03: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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