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考日期:115年5月4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中午12時
考試地點:教務處小會議室
補考規則:
每節考試50分鐘。
請帶應考文具和學生證,依指定時間地點準時應考,現場驗證簽到。
請注意考試時間,遲到15分鐘不予進場,考試開始30分鐘內不得離場;請遵守試場規則,提前交卷者,須離開試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