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第一高級圖書館圖書污損遺失賠償辦法
一、為維護本館圖書之完整,避免無謂毀損,特訂定本辦法。
二、凡讀者借閱本館圖書,如有遺失、撕毀、圈點、註評等情事時,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之。
三、讀者借閱圖書時,應親自檢查有無撕毀、缺頁、圈點、註評,並向管理人員聲明。
四、遺失或毀損之圖書,如市面上能自行購買時,應由讀者自購版本相同之新書賠償之,凡市面無法購買時,依原定價,計以二倍至十倍之現金賠償之。
五、遺失或污損整部圖書中一冊或一冊以上者,其賠償以整部賠償計價。
六、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