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辦理。
為鼓勵本市各公私立高中、國中及國小在體育競賽表現優秀之學生,將預計於113年6月1日(星期六)舉辦表揚活動,表揚112年5月1日至113年4月30日符合上開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
本案表揚申請之紙本資料採2階段收件,申請期程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第1階段:
申請對象:112年5月1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
收件日期: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
第2階段:
申請對象: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
收件日期: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5月1日止。
請有意申請之同學個梯次截止日前一周至體育組繳交相關資料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