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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申請115年2月1日退休生效者,請於114年9月18日以前將相關表件送至人事室
:人事室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 年 8 月 2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3112號函辦理。

2.欲申請於115年2月1日退休之教師,請於114年9月18日(星期三)以前檢齊以下證件送至人事室彙辦,俾利配合國教署時程送件。

3. 公務人員之退休案,請於退休 4 個月前檢附相關表件送人事室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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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115.2.1退休生效案送件.pdf
    下載PDF檔案(公告-115.2.1退休生效案送件.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5-09-02 上午 07: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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