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三學生申請長期事假相關規定
2024-04-17
:生活輔導組
因應高三同學近期有請假溫書、自行準備升學的需求,為簡化請假流程,研擬「高三學生申請長期事假」請假單。
- 113年4月29日(一)至113年5月30日(四)期間,需請事假連續3日(含3日)以上者,請填妥本請假單,並經家長和導師簽名,於113年4月26日(五)中午12時以前,送生輔組統一辦理。
- 有關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5條規定:「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請同學請假前務必自行留意和計算!
- 請假期間,各項升學重要通知及辦理事項等,請務必自行注意學校公告並配合辦理,如未如期辦理,自負其責。
- 113年5月31日(五)為畢業典禮,務必返校參加,無法出席者另辦理請假手續。
- 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請假單上說明,請假單可至教官室領取,或於本公告下載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