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114學年度寒假重修自學班開課一覽表及上課學生名單(附件),
授課節數、授課時間及授課地點亦請參閱前揭附件內容所示,另高二國語文之授課地點修正為論壇教室(東)
有關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
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5條),敬請留意!
重修高一下學期必修英語文者請自行攜帶「第二冊」課本、
重修高二下學期必修英語文者請自行攜帶「第四冊」課本。
114學年度寒假重修自學授課期間為115年1月24日至115年2月1日止。
未開課退費期限至115年1月23日止,如確定需要退費者,敬請留意!
114學年度寒假重修及補修學分班實施辦法、
退選退費或補助申請單(填寫相關資料並檢附「帳戶存摺或存簿封面影本」),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