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報名作業需以電子檔案方式上傳,故不提供紙本報名表及附件,請自行下載電子檔使用
國立臺南一中辦理國立臺灣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希望入學校內甄選作業辦法
一、校內作業期間:
(一)繳交資料:111年11月7日(一)中午前備妥各項資料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王小姐處,資料不齊全、逾時未繳交者,不予受理。
(二)委員會面談:111年11月9日(三)中午進行本校升大學委員會面談,未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申請。
二、辦理名額:
(一)特殊選才(點此下載簡章):按該校簡章規定有推薦人數上限,如有意報名人數超過報名人數,由本校升大學委員會評選推薦人選。
(二)希望入學(點此下載簡章):本校可推薦2人,如有意報名人數超過報名人數,由本校升大學委員會評選推薦人選。
三、校內報名檢附資料:
(一)共同繳驗資料:
1.校內報名表,需檢附校內報名表(請自行下載附件填寫,不提供紙本)。
2.高中歷年成績單正本,於校內評選時不用檢附,經正式推薦後由註冊組另行提供。
(二)個別繳驗資料:
1.特殊選才
(1)專門學科領域或專業技術領域之大學教授、高中教師或相關人士之推薦函2封以上,請注意報名學系是否有另行指定推薦書格式。(可於獲選後提供,提早提供者可納入評選參考,附件1)
(2)可資證明特殊才能或獨特潛力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詳細規則請自行參考簡章(校內評選時請提供影本及彙整表,不需提供正本)
2.希望入學
(1)符合弱勢家庭、特殊境遇家庭、新移民子女之各項證明正本,相關格式請參閱簡章及附件。(附件2)
(2)個人自述書(附件3)
(3)教師推薦函2封以上,請依照格式提供。(可於獲選後提供,提早提供者可納入評選參考,附件4)
(4)利他證明彙示表(附件5)及可資證明特殊才能或獨特潛力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各類有關生活扶助或社會關懷之有利資料,詳細規則請自行參考簡章(校內評選時請提供影本及彙整表,不需提供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