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統計,113年10月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交通意外事故A1事件計3件,事故樣態分析如下:
(一)車禍樣態:自撞2起、他撞1起。
(二)交通工具:機車(含電動機車)3起。
(三)發生時間:下午6時至12時1起,上午零時至上午6時2起。
(四)無照駕駛:2起。
二、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需完成掛牌、保險、不得雙載及需戴安全帽等相關規定,請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參考並遵守,以確保騎乘安全。
註:道路交通事故:係指汽車或動力機械在道路上行駛,致有人傷亡或車輛財物損壞之事故。 其分類如下:
A1 類:造成人員當場或 24 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
A2 類: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 24 小時死亡之交通事故。
A3 類:僅有財物損失之交通事故。